首页
机构概况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行政执法
技术标准
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报材料内容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30日 09:43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
国家密码管理局调整了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调整后分为两类,其中密码芯片类适用于密码算法芯片、协处理器芯片、安全芯片、物理噪声源芯片等各类密码芯片,通用产品类适用于除密码芯片外的其他密码产品。现已将格式模板的电子版发布在本网站“相关下载”栏目。
从2014年11月1日起,各生产定点单位要严格遵照新颁布的格式模版编写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报材料。
辽宁省密码管理局
2014年10月30日
上一篇:关于上报2014年第四季度销售报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加强商用密码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友情链接:
---- 国家密码局网站 ----
国家密码管理局
---- 省级密码管理部门网站 ----
北京市密码管理局
天津市密码管理局
河北省密码管理局
山西省密码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辽宁省密码管理局
吉林省密码管理局
黑龙江省密码管理局
上海市密码管理局
江苏省密码管理局
浙江省密码管理局
安徽省密码管理局
福建省密码管理局
江西省密码管理局
山东省密码管理局
河南省密码管理局
湖北省密码管理局
湖南省密码管理局
广东省密码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海南省密码管理局
重庆市密码管理局
四川省密码管理局
贵州省密码管理局
云南省密码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陕西省密码管理局
甘肃省密码管理局
青海省密码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密码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密码管理局
深圳市密码管理局
---- 相关网站 ----
密码标准委员会
密码检测机构
中国密码学会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8号甲3
联系电话:(024)23210363
邮编:110006
传真:(024)23210363
版权所有: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